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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霸强占民妇,朱元璋听说后为什么一连处死了数十名官员?

简介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。老话说的好:人心不足蛇吞象,贪心不足吃月亮,这话搁这挺应景的。这人有贪钱的,有贪权的,还有贪色的,更有人贪面子的,等等不一而足。而题主说的这事,这帮人死就死在了一个贪字上了。咱就说朱元璋洪武大帝,绝对配的上那个大字,真龙...

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。

恶霸强占民妇,朱元璋听说后为什么一连处死了数十名官员?

老话说的好:人心不足蛇吞象,贪心不足吃月亮,这话搁这挺应景的。这人有贪钱的,有贪权的,还有贪色的,更有人贪面子的,等等不一而足。

而题主说的这事,这帮人死就死在了一个贪字上了。咱就说朱元璋洪武大帝,绝对配的上那个大字,真龙天子好皇帝啊,咱大华夏地头上四百多个皇帝里头,唯一一个平民出生的皇帝,就一个字——牛!

打小大字不识一个,就凭着好学上进,才有了出人头地。小时的环境也不好,爹饿死,妈饿死,大哥饿死,大哥的儿子饿死,仅仅是为了活下去三哥做了人上门女婿。

他和二哥俩人为了给爹妈弄一个葬身的地,那叫个求爷爷告奶奶的,这经历何值是一个苦字了得。最后为了一口饱饭不得不当和尚,五十天的饱饭刚吃了没有多久,这就开始在外化缘一化就是三年,一般人还真做不到,人世间的冷暖,黑暗光明那叫个门清。

这不愧为从最底层爬起来的**焚身的真龙,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,最为痛恨的欺压百姓的官,剁了他们的脑壳这都算便宜他们了,这事办的就俩字——漂亮。

说了这么多不和题搭边的话,其实就是为了一个铺垫,让大家伙了解一下朱元璋这人,别一提朱元璋,这就和杀人魔王联系在一起。千古一帝虽然差一点,但也仅仅是一步之遥而已。别没事就给他老人家摸黑,没劲!

好了有了这铺垫,咱在说接下来这事,就容易多了。

事情

1385年,也就是大明洪武十五年,洪武大帝一口气把兵部尚书,刑部尚书一窝子几十个官,一家伙全部处决了,一点子情面都没有留,惊得满朝堂下巴掉了一地。

后来洪武大帝朱元璋亲自将这事的前前后后,编入了《御制大诰初编》就是要告诫大明的官,以后有谁胆敢这么干,这就是案例,这就是结果。

话说这事的根源其实就是一痞子霸占人老婆的案件,要论理一般情况下,压根就不会有这么大阵仗,但这事弄的太大了,大到不严厉惩处,这帮子官员还以为他们是元朝的官。

话说这事一开头就牵扯了四个人,三活人,一个死人。其中姚小五和史灵芝这俩人是夫妻关系,都结婚有五年了,孩子都有三。

那么另一个活人和死人是俩兄弟,这死人是大哥,这活人是弟弟唐闰山有着当兵身份的兵痞。

那么这四个人又是咋套上关系的呢?话说这史灵芝和这死人打小订的娃娃亲,可这死人他福薄,这媳妇还没有过门,人就死了。

得咧,这婚事算是黄了,人家史灵芝毕竟还没有过门,所以人身还是自由的,后来人家的父母就把史灵芝嫁给了这姚小五。

就这么一点子联系。

后来这不天下太平了,洪武大帝老朱把元朝给赶回了大草原放牧去了,这大家伙打了一辈子了都能喘口气。

这唐闰山就回了家。这有一天这人在街上闲溜达,这冷不丁就瞅到一个美妇,这就钻了心坎里去了,这回了家瞅不见这美妇,他闹心挖眼的难受。

得咧,经过这么一打听,他知道要是他哥哥还活着,这美妇就是他嫂子了。

得到这信了,把这唐闰山坑的,**大腿根,这就想把这史灵芝娶回家当自己的老婆。

说道这里,大家伙评评理,这也叫个事?但凡有点道德底线的人,知道了这么一层关系,罢了,就算是再喜欢,这压根就不能碰不是。

可问题是这唐闰山他就没有底线,这就理直气壮的跑到人姚小五的家里边闹腾,要认回这嫂嫂。

而人家姚小五家里边,在当地也是大族,人家压根就不吃他这一套。

“他是你嫂嫂,你要认回。过门了吗?拜堂了吗?成亲了吗?洞房了吗?这套仪式都没整过,哪里的嫂嫂。再说你把史灵芝认回去,要干嘛?”

“干嘛?当然是娶她了,这么漂亮的嫂嫂不娶,这不浪费了吗?”这唐闰山都**到了这种地步了。

人家姚小五当然不答应了,结果他唐闰山拿人家也没辙。

这不回头,写了一份状纸就告到了县太爷哪里。

说是按照元朝的习惯,记住是习惯,那哥哥死了,他所有的东西都应该有弟弟继承,尤其是这嫂子,必须有弟弟继承,这是伦理,必须遵守。

毕竟这大元刚走了没有多久,咱不能忘本啊!

话说这县太爷脑壳也不机敏,拿着这状纸,他也不知道怎么判。

其实大家伙瞅到这里,都应该明白这唐闰山压根就无理取闹,你大华夏的人还遵守元的习惯?朱元璋废老半天劲把元打出去,这就算白打了?

唐闰山感觉这县太爷太软了,得给他加把火,这事才能成,才能把他喜欢的嫂嫂弄回家去。

咋弄呢?这唐闰山不是还有一个当兵的身份吗?于是他依靠这身份就跑到了南京那兵部胡搅蛮缠起来。

大家伙也看到了这唐闰山贪色都贪到了啥程度,**到了极点。

结果让大家伙都咋舌,这兵部居然就认可了唐闰山的要求,就给那县太爷下了个通知,要求把史灵芝给人唐闰山送过去。

您瞧这兵部是管理兵事的,结果管到了地方上,但官大一级压死人,这县太爷也就没有那么畏畏缩缩的,带着衙门口的衙役提着水火棍就去了。

把人家好好的一家拆散了,客客气气的规规矩矩的将史灵芝送给了唐闰山,这就差点炮仗给人家庆祝了。

这家伙把个唐闰山开心坏了,朝思暮想的嫂嫂马上就要变成自己的媳妇了,这日日夜夜都能瞅上了,县太爷没有放炮仗,他到放了起来。

这事,人家姚小五能同意吗?不能啊!所以人家就一级一级的上告。可这些个官员听到是兵部直接下的命令,所以连个大眼皮都不瞅人家,不搭理就算了,还轰了出去。

最后这事就摆到了刑部的案头,作为刑部尚书王昰他一瞅这是兵部捅的篓子,大家伙都是同朝为官的,所以维持原判一脚把这姚小五给踢了回去。

这事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。唐闰山娶了自己的嫂嫂天天乐呵,一帮子官员过着你好俺好大家伙的小日子,倒霉的就是姚小五一家子,妈没了家完蛋了。

但这事最后就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眼里了。汉武大帝老朱一听这事,当时就怒了,这也叫个事?

爷们打天下,好不容易把**到了极点的元朝给打出去,你们到好,用元朝的陋习来治理俺大明朝的老百姓?翻天了不是!

但朱元璋还是把火压了下去,这就找刑部尚书王昰:“咱是大华夏的子孙,就得按照大华夏的礼仪来办,大华夏的礼仪才是正统。而且人家两口子都过了五年,孩子都有三了。这理还用问啊?把这事重新审理一下!”

按说朱元璋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!

这王昰也许是喝墨水喝多了,心眼让糊上了,他就和朱元璋讲道理。

啥皇帝就干皇帝的事,到了具体的事就应该让下边的人干,别瞎操心。

学学人家唐太宗李世民,为嘛人家能成为千古一帝呢?人家就是放手让大臣干事,自己蹲在龙椅上享福就行了,别像武则天那样,一天天的瞎操心,其结果就是酷吏满天下,把个朝堂弄的乌烟瘴气的。

哎!这话把个朱元璋顶的一愣一愣的,这一家伙就怒了,好,你不办是吧!俺亲自上手办!

好吧!大家伙都知道,这事要真让朱元璋亲自办理,那可就要出大事了。

后来的官员都恨死这王昰。没多久这判决就下来了,但凡和这案子挨边的官员,包括那刑部尚书,兵部尚书,以及各个州县官员,几十个人,一股脑全拉出去,来了个斩立决,压根就没有等到秋后,就这么痛快!当然作为事情的始作俑者唐闰山,也一并下去和阎王老爷掰扯这事去了。至于他是上刀山还是下油锅,咱就不得而知了。

后来这姚小五和史灵芝人家依然是夫妻,过小日子去了。

好了,今天就写到这里,喜欢的朋友加个关注,顺手点个赞呦!

1385年,大明洪武15年,帝国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案,包括兵部尚书、刑部尚书在内的数十名官员被诛杀。

一下子处死了这么多**显贵,而事情的起因,不过是民间的一次小小的婚姻**。

这场婚姻**发生在今天的山西洪洞县,当时,一名叫唐闰山的兵户出身的痞子向知县递交了个状子,控告洪洞县的姚小五抢了自己的媳妇史灵芝。

这个姚小五和史灵芝何许人也,他们是一对已经结婚5年的小夫妻,姚小五也是命好,一个普通农民,却娶了个美**,是百里挑一的美女子,姚小五娶了如此美貌的妻子,自然对其百般呵护,史灵芝也一门心思跟着姚小五过日子,还一起养育了三个子女,可以说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。

但是,史灵芝被唐闰山这个痞子盯上了。

原来,唐闰山的哥哥之前和史灵芝订了娃娃亲,不过他哥哥没几年就死了,于是史灵芝父母就把女儿许配给了老实巴交的姚小五。

从百姓视角来看,这本该就是天经地义,很正常的事情嘛。

不过,唐闰山看上了如花似玉的史灵芝,一门心思要霸占她,于是,他以元朝法律为依据,说按照元朝传下来的习俗,哥哥死了,弟弟有权“继承”守寡的嫂子,因此,史灵芝自然就是自己的媳妇。

其实,本来就很好判的案子,毕竟元朝都不知道灭亡多少年了,不过洪洞知县就有点傻眼了,不知道怎么判了。

于是,唐闰山作为兵户子弟,又跑到兵部去折腾了一阵子,最后,兵部给洪洞知县下了个通知:要求知县派人把史灵芝作为军属送给唐闰山。

兵部的命令知县自然不敢怠慢,就找了一些差役,连夜把史灵芝从家里绑走,准备带去唐闰山家里。

姚小五自然不干了,他一路逐级上告,可惜,一级级官员都没怎么搭理他,即使告到了刑部,刑部尚书岩也维持了原判。

最终,这事儿被朱元璋知晓了,朱元璋出身贫寒,自然懂得民间疾苦,更明白一些老百姓视角里的朴素道理,这不明摆着么,史灵芝肯定是姚小五的妻子,朕赶走了蒙古人,你们这些臣子居然还拿着胡人的习惯来判案,这不胡扯么?

于是,朱元璋按奈不住怒火,就去找刑部尚书责问为什么要那么判,他还主动提到“父死则妻其从母,兄弟死则收其妻”的婚姻习俗不好,要改变这个前朝的习俗,于是皇帝建议刑部尚书放开此案,交给都察院,由御史去调查这个案子。

按道理,皇帝都把话挑明到这个份上了,刑部尚书应该知趣的话就赶紧扔掉这个烫手山芋。

不过,王岩此时居然还和皇帝顶真了,他和朱元璋滔滔不绝地理论起来,把李世民和武则天的例子讲了一大通,无非就是李世民勇于纳谏放手让臣下去做事情,而武则天则利用酷吏迫害官员,言下之意,朱皇帝你这是要请出那些酷吏般的御史将来来弹劾我,以后少不了把我“请君入瓮”。

王岩最后说:“你入我罪,久后少不得请公入瓮。”

朱元璋心里本来就火,一听这些话,顿时火了,你们这些糊涂**,胡元的习俗重要还是我们大明的法律重要?

最后,朱元璋大笔一挥,砍下了所有涉案的官员脑袋,至于姚小五和史灵芝,则继续过好小日子,唐闰山也一起跟着那些官员去了地下。

哥哥去世以后,弟弟能不能继承嫂子?

这要放现代,问出这种问题的人,肯定要被拖出去揍一顿。可是放在元朝,这事儿不光合理合法,而且必须得实行!

哥哥不在了,不光嫂子,连哥哥的所有家产,包括侄子、侄女,都要过继到弟弟的名下。这就是元朝的习惯。

没办法啊,之所以说是习惯而不是法律,就是因为这是那个时代游牧民族多年来的生存习惯。在古代,失去丈夫的女人,在冰天雪地的北方是无法单独生存的,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小叔子继承这一切。

明朝洪武时期的军人妄给妻室案(兵痞抢嫂案),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。

主人公有这几位:

兵痞唐闰山。

夫妻俩:姚小五、史灵芝。

刑部尚书王峕。

明太祖朱元璋。

一、兵痞唐闰山,非要抢自己昔日的嫂子做媳妇儿。

洪武十八年,一个叫唐闰山的小兵回到了自己的家乡。他在路上一眼就看中了一位美妇人,心里那叫一个激动,立马打算娶她做媳妇儿。

可你也不想想,媳妇儿是说娶就娶的吗?于是唐闰山打听了一番,这才知道,这位美妇人,名叫史灵芝。

史灵芝有什么特别的呢?原来早在元朝的时候,史灵芝就跟唐闰山的哥哥订下了娃娃亲。可惜唐闰山的哥哥压根就没长大**便去世了。

所以说史灵芝压根就没有嫁给过唐闰山的哥哥,可以说两家没有任何关系。但是唐闰山却动起了歪脑筋,他想到了元朝的那套习惯,也就是哥哥去世,弟弟可以继承嫂子。

想到这里,唐闰山更加兴奋了,二话不说就到史灵芝家要人。当时人家史灵芝已经嫁给了当地的小地主姚小五,说起来生活甜蜜幸福,还生了3个孩子。

山西洪洞县姚小五妻史灵芝,系有夫妇人,已生男女三人。被军人唐闰山于兵部蒙胧告取妻室。兵部给—广勘合,著落洪洞县将膪闰山家属起赴镇江完聚。方起之时,本夫告县。---《明大诰》

唐闰山跑上门要嫂子的事情,姚小五简直觉得莫名其妙,立马找人把唐闰山给赶走了。唐闰山大怒,仗着自己曾经参军为大明朝立下功勋,二话不说就把姚小五给告了。

二、唐闰山的胡作非为,居然没人反对?

唐闰山状告姚小五的理由很简单,那就是元朝的那一套“兄死弟继”的习惯。毕竟元朝才结束了18年时间而已,很多习惯在地方上还没有消失。

当时洪洞县县令也不知道怎么个审理法,这哥们肯定是前朝遗留下来的混账人,这点是非都分不清楚,很明显是唐闰山在无理取闹嘛!

县令犹豫了很久,在姚小五的哭诉下,终于驳回了唐闰山的请求。结果唐闰山还不死心,觉得县令偏袒地主,不帮助他们这些为明朝建功立业的士兵。

所以唐闰山跑到南京兵部告了一状,把自己的情况跟兵部领导说了一遍。由于唐闰山是兵部昔日的部下,所以兵部自然更加偏袒他。

在兵部的沟通下,洪洞县县令居然改判了!他下令姚小五把史灵芝送到唐闰山家,否则就要吃官司!

姚小五好歹也是个地主,他哪里肯答应?眼看着媳妇儿活生生被衙役抓走送给了唐闰山,姚小五心如刀绞,他二话不说开始告状。

这是一条漫长的路,一级一级告上去,居然没人肯为他翻案。为啥?因为这是兵部定性的案子,谁也不愿意得罪兵部的人。

不系军人唐闰山妻室。本县明知非理,不行与民辨明,擒拿奸诈之徒,推称内府勘合不敢擅违。及至一切内府勘合,应速行而故违者,不下数十余道。其史灵芝,系人伦纲常之道,乃有司之首务,故违不理,所以有司尽行处斩。---《明大诰》

甚至到最后这个案子一直闹到了刑部尚书王峕那儿,王峕觉得应该尊重民间习俗,而且也不愿意得罪兵部的同僚,所以也反驳了姚小五的案子。就这样史灵芝在唐闰山家过了好一阵子,家里3个小孩儿一度失去了母亲,姚小五四处告状却没有门路,好一副凄凉的场景。难道真的没有王法了吗?

三、朱元璋一声吼,一堆官员的脑袋掉了!

要是朱元璋没听说这件事,那倒也罢了。可这件事闹得太大,老朱居然知道了!老朱是底层出身,他非常痛心自己的百姓会受到这种无妄之灾。

尤其是这种陋习是元朝时期留下的,可元朝那帮人现在已经被老朱赶到北方放羊了,难道他们的这种无脑习俗,不应该彻底废除吗?

朱元璋觉得管这事儿的官员,实在是有点不懂事。于是他把刑部尚书王峕给喊了过来,询问具体情况。

没想到王峕这货可能是脑子进水了,他不仅没有答应重审此案,反而劝告朱元璋没有必要管这种民俗方面的事情。

这下好了,有人嫌朱元璋管得宽了!本来不是什么大事,如今也不可能小事化了了!老朱亲自审理了这个案子,不仅把史灵芝送还给了姚小五,而且将唐闰山这小子给宰了。

你以为刑部尚书王峕这帮人会有好下场?但凡姚小五去告状,结果吃了闭门羹的所有涉案官员,从上到下几十口子,全都被老朱给宰了,包括了兵部尚书和刑部尚书这两位大员。

好家伙,这气魄可能也就朱元璋这位皇帝才有吧?一个小案子,偏偏牵扯了这么多官员进来,只能说朱元璋够霸气,给他点个赞,让那些当官不为民做主的人瑟瑟发抖去吧。

总结:以小见大,让这帮人意识到,已经改朝换代了!

或许是时间还不够的原因,明朝初年这帮基层官员们的思想观念还没有扭转过来。他们过去很多是给元朝打工的,现在转而给明朝打工,却依旧沿用元朝的那一套东西。

这哪成呢?如果没有这个案子,朱元璋还真的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。现在元朝的旧习俗,和明朝的新思维发生了冲突,新旧思想冲突的情况下,官员们该如何站队,这难道不是一道送分题吗?

结果这帮官员们却因为种种原因,选择站队元朝,这可把老朱给气坏了。但这也是一件好事,因为朱元璋可以动手杀鸡儆猴了!

宰了这几十号官员,大不了找其他人顶上就行了。但是这一行为却彻底让明朝全国各地的官员们都意识到了一个事实,已经改朝换代了,元朝的东西就别用了,一切都得以明朝的为准才是。

参考资料:《明大诰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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